(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20.211.69.217:8037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至7月30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5:00。
报名咨询电话:高碑店市人社局0312-2826189(工作日),0312-2826100(周六日)。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完善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笔试当天考试结束后在考务办公室审核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5日
具体时间为:8:30-10:00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5年8月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试卷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5年8月8日20:00以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在报名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师资格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5.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8月13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侯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5.面试评委会组成。根据最终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评委会数量。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从异地选派专业人员担任。
6.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
面试结束后次日20:00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7.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1.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高碑店市人社局会同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招聘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四)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3.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4.整个招聘程序在纪检监察监督下开展,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处理。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